张灵利律师,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股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从事法律工作以来, 始终定位于""行业律师""——绝非仅仅做一名法律条文的搬运者,而是深入... 详细>>
律师姓名:张灵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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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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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一般得是经工商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还要有还本付息能力和良好征信,不能提供虚假财务资料或挪用贷款。按《贷款通则》,借款人有按约定用途用款、付息、按期还款、接受检查等义务。借钱不还想起诉,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和具体诉求、事实理由。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和实务内容,遇到民间借贷纠纷有需要可联系张灵利律师。 一、借款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包括哪些 借款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包括: 1、主体条件。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 3、借款人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有良好的征信记录。 二、借款人的限制是什么 借款人的限制如下: 1、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 2、告知义务。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3、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的投资,除了国家另有规定的少数情况之外,我国公司法和有关企业法和企业登记制度都明确规定,当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业包括作为公司企业的股东,必须要有法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在登记时,这些资金须附上有关银行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 4、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方面进行投机性的经营活动。 三、根据贷款通则,借款人的义务有哪些 义务如下: 1、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义务; 2、支付利息的义务; 3、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 4、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的义务; 5、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的义务。 6、借款人的权利:有权要求贷款方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7、借款人的义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 一,借款合同中有哪些附随义务 为了保证贷款能够及时收回,保障金融安全,借款人在向贷款人发出要约即申请贷款时,有义务按照贷款方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此义务便是借款合同借款人的附随义务。 为了切实保障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保证贷款方对是否承诺发放贷款作出正确判断,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为了贯彻《商业银行法的》这一规定,《贷款通则》要求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必须填写包括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2、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3、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4、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申请中长期贷款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项目可行性报告; ②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③在开户银行存入了规定比例资金的证明; ④经有权单位批准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和开工通知书; ⑤按规定项目竣工投产所需自筹流动资金落实情况及证明材料; ⑥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综上所述,需要提供保证的,借款人应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依合同确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贷款通则》第十九条 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二、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三、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四、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五、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六、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四、借钱不还,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里,借款人的资格、贷款用途的限制、还款的义务,还有真去法院起诉时要满足的条件,每一样都不能大意。起诉不是想立就能立,原告得跟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要明确,诉求和事实理由也得写清楚。张灵利律师是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做商事争议和股权纠纷比较多,也代理过不少民间借贷案子。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遇到问题不妨找专业律师当面聊一聊,比只看条文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