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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灵利律师 张灵利律师,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股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从事法律工作以来, 始终定位于""行业律师""——绝非仅仅做一名法律条文的搬运者,而是深入...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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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企业间借款利息怎么开票、能不能抵扣增值税?深圳律师解答

企业间借款利息,缴税、开票、抵扣这几件事都得弄清楚。企业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要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无效。利息支出属于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也开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专门整理了这个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相关法律、案例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张灵利律师。


一、企业借款利息收入怎么缴税

企业对持有到期投资、贷款等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可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与金融负债相关的利息费用,应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的条件,未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可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二、企业间借款利息怎么开票

企业间借款利息开票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开具借款合同。在企业间借款时,双方需要签订借款合同,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2、制作发票申请单。借款方需要准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填写借款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信息,并在“财务报销”栏目中填写借款利息金额、税率等信息;

3、提交申请单。将填好的发票申请单提交给财务部门或者发票专管员审核,确认无误后可以进行开票;

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专管员根据申请单上的信息,开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借款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发票金额、税率、税额等信息,并加盖发票章后交给借款方。

在企业间借款利息开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开票金额应与合同约定的利息金额相符,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利率;

2、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和计税方法计算税额;

3、开票前,应当核对借款人的纳税人资格,确认其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以便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4、发票应当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包括借款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同时填写合同编号、借款日期、利率等相关信息;

5、发票应当在借款人付款后尽快开具,不得迟延;

6、在开票后,应当及时将发票交给借款人,以便借款人进行报销或其他用途。

综上所述,在企业间借款利息开票时,应当遵守税法和财务规定,确保发票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出现税务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三、企业间借款利息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不可以。利息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更不能抵扣。因为按照营改增办法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企业间的贷款或者借款就属于贷款服务。既然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税前扣除合法吗?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3、“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4、“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综上所诉,企业间借款利息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看着是个税务问题,背后却牵着合同怎么约定、利率上限、发票怎么开、税前能不能扣好几条线,稍不留神就容易多缴税或者吃亏。每家企业的情况差别很大,一笔借款怎么处理,往往要结合具体合同和实际利率来判断。张灵利律师是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处理复杂商事争议和公司股权纠纷,服务过多个行业的企业,对这类借贷与税务交织的问题能给出贴合实际的判断。遇到具体案子,带上合同和相关凭证当面聊,比照搬条文稳妥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