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灵利律师,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股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从事法律工作以来, 始终定位于""行业律师""——绝非仅仅做一名法律条文的搬运者,而是深入... 详细>>
律师姓名:张灵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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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27层
民间借贷的利息不是想约定多少就约定多少。自然人之间借款没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利率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年利率24%以下受保护,超过36%的部分无效,中间区间属于自然债务。为更好地帮您解决深圳专业的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这个问题,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实务操作、法律与案例,希望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张灵利律师。
一、国家规定个人借款利息不能超过多少
国家规定个人借款利息超过以下标准是违法的:
(1)年利率超过36%可定义为高利贷,是违法行为,利息不受法院保护支持;
(2)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谋取高利,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个人借款怎么计算利息
个人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个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4)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民间借贷如何约定利息
民间借贷的利息约定如下: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复利的,不予保护;
3、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四、借贷利息多少受法律保护
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不受司法保护;
年利率24%到36%之间,这个区间的债务属于自然债务,当事人自愿履行该区间的债务,法院不反对,但如果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该区间内的债务,法院不会保护。
利息怎么算、多少受保护,看着就几行字,落到真实的借款里往往牵扯着借条、转账记录、还款时间和双方各说各话。24%和36%这两个数字摆在那里,可具体到一笔钱该不该还、还能不能要回来,答案常常不一样。张灵利律师在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办过不少复杂商事争议和股权纠纷,接触借贷类问题时习惯先把账目理清楚,再谈下一步怎么走。拿不准的地方,把自己的情况原原本本讲一遍,比照着网上的结论自行推断要踏实得多。